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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某公司与重重庆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2018年,第三人某某与重庆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就建立品牌合作关系事宜进行了磋商,2018年5月31日,第三人与重庆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品牌合作合同》,约定第三人向重庆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在案涉房屋地址开设品牌个体餐饮店。其后重庆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重庆某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承租案涉房屋用于第三人开店。后因第三人撤场欠租,重庆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重庆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租金及违约金等。

  该案经过一审、二审,最终法院判决重庆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重庆某公司租金违约金等共计16余万元。

  我所接受重庆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诉讼阶段代理人,就该案提出再审,经过认真研究案情,利用大数据技术编纂类案报告、检索相关法律依据,提出再审申请,最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提审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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